北京时间05月22日消息,中国触摸屏网讯,面板大厂友达谢姓前副理2006年至2011年间,在职期间由公司花200万元委由交大进行研究计划,并将研究成果上传友达的营业秘密管理系统;谢男在2011年初跳槽到中国华星光电,他与时任华星总裁贺成明以“液晶活性单体及液晶面板”,申请中国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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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大厂友达谢姓前副理2006年至2011年间,在职期间由公司花200万元委由交大进行研究计划,并将研究成果上传友达的营业秘密管理系统;谢男在2011年初跳槽到中国华星光电,他与时任华星总裁贺成明以“液晶活性单体及液晶面板”,申请中国专利。新竹地检依泄漏业务上知悉工商秘密罪嫌起诉,但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谢男犯罪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判决书中指出,44岁谢男否认犯行,他辩称求学时迄至就业,长期从事液晶开发、设计、合成相关工作,知识及经验具有延续性,都是用自已专业研发及参考其他文献,甚至友达的专利部分也是他写的,同时他供称友达主张的工商秘密不具秘密性,他申请的专利也被中国当局以业异已知为由驳回。
法官调查,友达主张工商秘密部份对这个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而是显而易见的技术;过去友达也明确公开二个液晶制程参数,因此难以认定具有秘密性。
法官认为,谢男并无证据显示被告自友达离职时,带着研究计划成果投靠华星公司,虽谢男自友达离职后又转至华星任职,有亏于友达的信任、栽培、提供资源供他研究,但不能与犯罪画上等号,因此不能以单方面指诉认定谢男犯行,且检方提出证据充其量只能证明部份事实,不足以让法官确信被告有泄漏业务上知悉工商秘密犯行的程度,因此判谢男无罪。(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