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档案局中国共产党在宿迁展厅电子触摸屏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各供应商:
受江苏省档案局委托,宿迁市档案局就中国共产党在宿迁展厅电子触摸屏系统采购项目开展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本采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宿迁市档案局拟采购电子触摸屏系统,项目总预算2.5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至3项所列材料需密封递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三、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供应商相关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原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服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1年免费质保和运维服务;
(二)供应商需提供运维支持、设备维修、技术咨询;
(三)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五、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
(二)供应商一次报出密封不可更改的价格,采购方从审查合格的有效报价中根据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供货人;
(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有效报价(不超过预算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交货后无问题一次性无息结清费用。
六、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太湖路69号市档案综合楼12楼1207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宿迁市太湖路69号市档案综合楼12楼1207会议室。
七、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八、联系事项
联 系 人:费超
联系电话:0527-84368455 传真电话:0527-84368456
联系地址:宿迁市档案局编研技术处(宿迁市太湖路69号市档案综合楼1204室) 邮政编码:223800
宿迁市档案局
2018年10月15日